一開始我不是喜歡男生的,從小,我可是交了好幾個女朋友,是有上床的那種,10幾歲就跟孩子的媽同居了,後來還結了婚。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是男同志。直到有一次,當兵放假的時候,跟我一個遠方的叔叔和他一個朋友一起喝酒,那時的我並不太會喝酒,喝一、二杯就倒了,而叔叔和他朋友就在我無力抵抗時,一起玩我,3P耶,操,那20年前他們就知道玩3P耶。那一次的經驗痛死了,但,卻也開啟了我對男體的慾望。
後來回到部隊,我就開始也和一些弟兄有一些親密的接觸。接著,因為朋友的關係,我開始接觸台北的同志社群,當時我的體格正值巔峰,可是大受歡迎,在酒吧裡男人們常會為了我爭風吃醋。後來,有個叫熱愛的雜誌出來了,我開始會到雜誌裡講到的那些地方去看看,什麼公園呀,三溫暖呀,然後我就知道去那裡可以遇到我們這一類的人。生活也更加豐富。
幾年後,我跟我老婆離婚了,離婚後雖然小孩是跟媽媽生活,但偶爾也會來找我玩,但更多時候是跟我拿錢啦,小孩也很清楚我的生活形態,每次來找我,我的好姊妹都一直在吃他豆腐,然後要我的小孩叫他們姊姊之類的,很好笑耶,他也玩得很開心,也不會排斥我。有一次我還問他是對男生有興趣還是女生,他說他好像還是喜歡女生ㄋㄟ,哈哈,誰說同性戀爸爸就會養出同性戀小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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